根据《5822yh银河国际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,结合学院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。
一、专业/方向复试线
专业/方向代码 | 专业/方向 名称 | 第一门 | 第二门 | 第三门 | 第四门 | 总分 | 统考招生计划(不含推免) | |||
总数 | 普通计划 | 专项计划(强军、少民、士兵) | 海军工程大学联合培养专项 | |||||||
080800 | 电气工程 | 55 | 60 | 90 | 90 | 360 | 30 | 29 | 1(士兵) | |
085800 | 能源动力 (专业学位) | 55 | 60 | 90 | 90 | 358 | 36 | 24 |
| 12 |
说明:
1)“海军工程大学联合培养专项”。该项目执行双导师制,分别来自5822yh银河国际5822yh银河国际和海军工程大学军用电气科学与技术研究所;在5822yh银河国际完成课程学习后进入海军工程大学开展论文研究工作。毕业获得5822yh银河国际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2)总分超过报考院(系)专业复试线20分以上(含20分),单科(限一门)可降2分。
注意事项: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截止时间:2022年3月25日14:00
复试费支付截止时间:2022年3月25日14:00
二、资格审查
考生须按要求通过学校招生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(扫描PDF)。复试前,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,对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复试,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考生学历(学籍)信息核验有问题的,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(学籍)核验,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每个考生须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,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、复试全程恪守诚信。
三、准备材料
1. 大学学习成绩单
2. 外语能力证明(如CET-4/CET-6/雅思/托福成绩单等)
3. 科研能力证明(如发表论文、授权专利、科研获奖、学科竞赛、参与课题等)
4. 校级以上奖励荣誉,或参加实践活动(学生工作、社团活动、志愿服务等)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
5. 所有专业学位考生需填写附件1的“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志愿选择表”,上传系统(可附在《承诺书》后),并将签字版pdf(文件名格式:考生编号+姓名)于2022年3月25日14点前发送至016zhaosheng@pub.seu.edu.cn,学院会用该邮箱回复确认收到。
说明: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、一贯表现、科研能力、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;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,若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。
四、 复试工作方案
(一) 复试时间:预计3月29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,请关注短信和学院网站通知。
复试模拟演练时间:复试前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 复试方式
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,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,学院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,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,原则上采用统一的线上复试平台,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。相关要求详见5822yh银河国际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。
注意事项:因本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,考生在本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,须严格遵守试题保密,不得对外泄露考试情况,不得线上线下谈论与试题有关内容。若有泄密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(三) 复试内容
1.复试科目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及科目参考书目。
2.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、外语听说交流能力、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,以及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查。
3.学院其他要求:
请考生准备5分钟的PPT,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个人信息(教育背景、既往学业情况、初试分数、特长等),各类实习、实践、科研、竞赛经历等,读研计划等。
五、成绩计算
1.复试成绩:满分为150分
学术型成绩构成: 面试150分(包含外语听说20分,专业基础知识60分,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20分,科研创新潜力30分,综合素质20分)
专业型成绩构成: 面试150分(包含外语听说20分,专业基础知识60分,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20分,科研实践能力30分,综合素质20分)
复试成绩合格线:90 分,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,将不予录取。
2.综合成绩=初试成绩(按满分150分折算)*70%+复试成绩(满分150分)*30%
3.排名方法:
学硕和专硕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名。
六、拟录取原则
1.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,在学院网站公布。
2.复试合格的考生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,根据志愿选择、招生计划和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3.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,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公示。
七、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未涉及部分,除《5822yh银河国际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有明确规定外,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八、 咨询及申诉
咨询电话:025-83791815
(工作时间:周一~周五,8:00-11:30,14:00-17:00)
咨询信箱:016zhaosheng@pub.seu.edu.cn
申诉电话:025-83793459
(工作时间:周一~周五,8:00-11:30,14:00-17:00)
申诉信箱:eeseu@pub.seu.edu.cn
附名单:
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
组长:赵剑锋 副组长:黄允凯
成员:吴在军,徐青山,顾伟,徐志科,吴熙,邓富金,高丙团
学院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
组长:吴在军 副组长:付小鸥
成员:窦晓波,阳辉,李静波